　　关于国度时代的行政
　　
　　先说说什么是行政，行政的定义是什么，这个得明白。有些人一听说“行政”就琢磨，“行政是什么意思？是法律？是规定？是制度？是家法？还是诫命？行政到底是什么呢？”人就不明白了。准确的行政到底是什么，人都不知道行政是怎么回事，虽然人常说，“神有神的行政啊，你要是不听话，神就用行政来制约你，用行政惩罚你”，人常把“行政”这个词挂在嘴边，其实人并不明白行政的实质含义。那到底什么是行政呢？行政就是神针对人的本性、针对人的败坏性情所设的制约人的一类言语。行政不是法律，也不是律法，更不同于世上的宪法，而是神为了制约人的行为而给人规定的范围。行政的内容涉及人如何敬畏神、如何敬拜神、如何顺服神、如何做受造之物、如何做人、如何见证神，以及如何不羞辱神的名，行政的内容涉及这么多。有些人说：“神的灵能作事，可以惩罚人，可以报应每一个人，神又发表真理来教导每一个人，为什么非得要用行政呢？”真理是关乎人的生命进入方面的，是关乎人认识败坏性情方面的，行政就是明文规定，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，不管你是什么情形，你既然信神，在神家你就得做到行政所规定的，你如果做不到就得被除名，你这个人在神的眼中就是厌弃的对象。其实，行政就是人信神起码要做到的，就如以色列人敬拜耶和华要献祭、守安息日一样。律法时代耶和华作了一些工作，说了很多的话，也拟定了许多律法，这些律法里面当然就包括很多人该做到的，比如人应该如何敬拜耶和华、如何为耶和华献祭、当纳十分之一、当奉献等等。那时候称为律法，到恩典时代就称为诫命了，都是人必须遵守的。到国度时代末世这一步作工时，也发表过新时代的诫命，现在就称为行政了，国度时代这些诫命都属于行政的一部分，但恩典时代的诫命不能拿到现在作为行政，因为每个时代神要求人所做的不同。
　　
　　每一个时代都有诫命，每一个时代都有神对人的要求标准，这个标准是根据时代的不同、根据工作需要的不同而随时变化的。像律法时代的有些律法拿到现在就不适合了，当然有些也适合；恩典时代耶稣所说的诫命拿到现在多数适合，有个别的不适合了。有的人说：“当孝敬父母，不可犯罪，不可奸淫，或者不可敬拜偶像，这些也不适合吗？”我说的是个别的，像“当孝敬父母”这话就得分情况了，这个不要理解错了。有些谬妄的人说：“神说了，以前那些律法、诫命都废掉了，极个别的可以用。”你可别这样传达，你这样传达就传达错了，就打岔了，这是在谬解神的话，谬解神的话就触犯了神的性情，触犯神性情的人就是魔鬼。不管什么时候，圣徒体统起码该具备的那几条你都得守住，这才有点儿人样。那些律法、诫命都是根据当时那个时代、那个背景，根据当时的工作、人所需要的而制定的。在现在这个时代，神又说一些话，用一些规定来制约人，就是给人一个标准，比如信神该怎么信，信神该做哪些事、不该做哪些事，等等。恩典时代耶稣说，“我来不是废掉律法，乃是成全律法了”，但过后他又废掉许多律法，因为这些律法在当时那个时代已经不适用了，不适应当时的工作、当时的环境，所以废掉了，拿到现在当然更得废掉了。同样，新约时代的诫命拿到现在的新时代也得废掉一些，有的还得接续下来，因为现在工作环境不同，人所需要的也不同，作工就一步比一步拔高了。有的人谬妄，他说：“主耶稣说成全律法，那他为什么又废掉许多律法、淘汰许多律法呢？他所作的为什么违背律法呢？”他废掉了其实就是成全了，是因为他作的工作达到了这样的果效，就不用再守那些律法了，就像耶稣作了赎罪祭就不用再使用律法的做法来献祭赎罪了，因为神作工作不守规条，有些律法、诫命就可以废掉了，是用新的工作代替了。你们如果传达说“以前的诫命都废掉了，都没有用了”，这就太谬妄了。现在，神根据人的情形、人的需要又颁布了行政。有些人说：“神为什么在每个时代作工都颁布行政呢？颁布一次人知道了，按照这个去行就完事了，为什么总得颁布行政呢？”你们说，人这样败坏不颁布行政行吗？人都有败坏性情，都受败坏本性支配，能达到顺服神吗？不能说人信神了，把那些诫命做到了、守住了，就是圣洁的了，就是义人了，不是这么回事。人有败坏性情，总活在败坏性情里，所以总得有相对应的行政来制约人的行为。如果人真触犯了行政，或者临到管教，或者受到限制，或者被淘汰、开除，各种各样的后果都有。以前律法时代、恩典时代有律法、有诫命，现在是国度时代，不但有诫命，还应该有行政，那国度时代的行政主要是什么呢？现在颁布十条。
　　
　　第一条，人不得妄自称大，不得自尊为高，当敬拜神，尊神为高。
　　
　　“人不得妄自称大，不得自尊为高，当敬拜神，尊神为高”，这四句其实说的是一个问题，就是人说话得站在人的位置上，别自夸。别夸自己把教会带好了，这处教会就属于你的，也别夸口说神用你，对你特别好，也别把“神跟我们一起吃饭、聊天”这话挂在嘴上，你说的这些都不符合事实，神对待神选民都这样，在人没被显明淘汰的时候，神对人都是一样的态度，不是跟你交通过真理就证明你比别人强，是因为你凑巧赶上这个场合了。那人应该说哪些话才有理智呢？你如果不会交通真理，不会供应弟兄姊妹生命，你就得操练反省认识自己、解剖自己，能和大家说心里话，敞开亮相，这样实行就能达到果效。敞开自己不是表白自己，而是把自己里面不对的存心、意念拿出来解剖，让大家共同认识，让别人也得到益处，你这样做就不是尊自己为大了。你能正确对待自己，站合适的地位，就是你能放下自己的存心，能解剖自己的存心，能敞开自己里面污秽的东西，你能这样揭露自己就证明你这个人站对地位了。我发现很多人做带领只会教训人，只会站高位居高临下给别人讲道，却不会以平等地位与人沟通，不会与人有正常的交往。有的人说话总像演说、作报告，说话只会针对别人的情形，从来不敞开自己，从来不解剖自己的败坏性情，而是拿别人的事例来解剖让大家认识。他为什么能这样做呢？为什么能讲这样的道、说这样的话呢？这就证明他丝毫不认识自己，太没有理智，太狂妄自是了。他认为自己能认识别人的败坏性情就证明自己比别人高、比别人有分辨、比别人败坏浅。他能揭露解剖别人、教训别人却不敞开自己，不揭露解剖自己的败坏性情，不亮自己的相、不谈自己的存心，总教训别人做得不合适，这就是称自己为大、尊自己为高。为什么你做了带领就能无理取闹？为什么让你带领一处教会你就能随便教训人，任意妄为、一意孤行呢？为什么你说那些话的时候从来不考虑后果、从来不考虑你自己的身份呢？为什么你能那样做？就是因为你虽然做了带领却不认识自己的身份、不认识自己的地位。安排你做带领只不过是高抬你，给你个操练的机会，并不是因为你比别人有真理实际、比别人强多少，其实你和别人一样都没有真理实际，甚至有些地方你比别人更败坏。你为什么能无理取闹随便教训别人，随意呵斥、辖制别人？为什么强迫别人听你的话，甚至你做得不对也让别人听你的？这证明什么？这就证明你没有站对地位，你不是站在人的地位上来作工，乃是站在神的地位上、站在高的地位上来作工。如果你说得对，符合真理，别人可以听你的，这说得过去，你做得不对为什么强迫人听你的？你有权柄？你是至高无上的？你是真理吗？有的人到一个地方传福音，看见那里的人与生活条件都不合他的口味，就不喜欢那个地方，就想到别处去，别人跟他说，“这里福音工作需要人，你走了会耽误工作”，他听不进去，非要走，说“要不你留下，我必须得走！你们得听我的话，得学会顺服”。他宁可耽误教会工作也要自己说了算，选择去自己喜欢的地方，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，他说什么大家就得做什么，这不是称自己为大吗？不是尊自己为高吗？这是不是狂妄自大的人哪？他尽本分尽凭自己的喜好，丝毫不实行真理，那么他带领人就不是让人实行真理，而是让人听他的话，照他的道行，这不是想让人把他当神对待、当神来顺服吗？他有真理吗？他丝毫没有真理，满了撒但性情，就是鬼性，为什么还让人顺服他？这样的人是不是称自己为大？是不是尊自己为高？这样的人能把人带到神面前吗？能让人敬拜神吗？他让人顺服的是他，他这样作工作，真是在带领人进入真理实际吗？真是在作神所托付的工作吗？不是，他是要搞独立王国，他是自己想当神，让人把他当神来对待、来顺服，这不正是敌基督吗？敌基督做事向来是这样，不管教会工作耽误多少，不管神选民的生命进入有多少拦阻、受亏损多少，都必须得顺服他、听他的，这是不是鬼性？是不是撒但性情？这样的人就是披着人皮的活鬼，长着一张人脸，其实里面全是鬼性。说的是鬼话，做的是鬼事，所作所为都不合乎真理，都不是有理智的人能做出来的，那毫无疑问的，就是魔鬼行出来的，是撒但行出来的，正是敌基督所为，你们应该分辨清楚。所以，当你们说话做事的时候，当你们为人处事的时候，就是你们在生活中做每件事的时候，心里都应该想着这一条行政，“人不得妄自称大，不得自尊为高，当敬拜神，尊神为高”，这样人就能受约束，不至于触犯神的性情。这一条行政太重要了，都应该好好揣摩这条行政是什么意思，神为什么这样要求人，要达到的果效是什么，你们多揣摩揣摩，别当耳旁风，这对你们很有益处。
　　
　　第二条，当行一切对神的工作有益的事，不该做毁坏神工作利益的事，当维护神的名、神的见证、神的工作。
　　
　　只要是关系到神家利益的事、关系到神家工作的事、关系到神名的事，你都应该维护，都应该尽到责任。每一个人都有这个责任，都有这个义务，这是你们当做的。
　　
　　第三条，神家的钱财、物质，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，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，任何人不得享用，因为人所献的祭是供神享用的，而神只把祭物赐给祭司分享，其余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、没有权利享用任何一点。因为人所献的祭（包括钱财、物质可享之物）都是献给神的，不是献给人的。所以说，人不应该享受这些东西，若人享受这些东西那就属于偷吃祭物了。凡属这样的人都是犹大，因为犹大不光卖主，还偷取钱袋里的钱花。
　　
　　这话我得解释解释，要是不解释，有些人厚颜无耻，就能厚着脸皮偷吃祭物。现在教会的各级带领工人都是暂时试用，合用的就继续留用，不合用的就撤换、淘汰，并不是固定了。你们别以为做了带领工人就固定了，永远不会被撤换、淘汰，别有这个妄想，这属于奢侈的欲望。说到祭司，那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带领，而是有权利、有资格直接事奉神的，当然这个权利和资格是神给的。就像律法时代的那些祭司，他们可以进圣殿，别人谁也不可以，那些祭物祭司可以吃，别人都不行。现在国度时代呢，什么样的人是祭司？以前说祭司，现在就是被圣灵使用的人。那你们是不是？你们可不是祭司！祭司就是被圣灵使用的人，除了这样的人可以享用祭物之外，别人都不配。你说你自己配，那是你自己说的，不让你享用，你不该享用。
　　
　　我再说说你们的事。像你们做带领工人，在教会里作具体工作，教会可以给你拿路费，但你们的日常所需教会不负责。你信神，为神花费是自愿的，如果你说，“我不是自愿的，是神家安排的”，那你回去。有人说：“是神呼召我，神要用我，我才来的，我不是自愿的。”那我现在不用你，你回去。我从来不勉强人，你即使是自愿的，还得看你的条件合不合格，不合格的不用，你不行可以再挑别人，神家用人就是这个原则。情况特殊也不行，神家的钱都用在工作上，不支持个人的生活，不是让人用来享受的。
　　
　　第四条，人有败坏性情，更有情感，所以配搭事奉一律禁止异性单独配搭，若发现一律开除，谁也不行。
　　
　　有的弟兄有什么事非得跟姊妹交通，还非要单独交通，还要敞开交通，除了她谁也不行，这人多坏！有的姊妹跟姊妹不交通，从来不敞开，专门找弟兄交通，这又是什么人哪？难道哪个姊妹都扶持不了你？哪个姊妹都不跟你交通，都看不上你，都跟你合不来？就弟兄跟你合得来？我看你是另有存心！有的人总跟异性勾搭，这就危险，就得克制，得长点见识，有点理性。人有败坏性情，别随便放纵自己，总得受一些约束，人的行为就好一些，没有约束，再没有敬畏神的心，人就放荡得厉害，一旦触犯行政后果就严重了，人心里总得想着这条行政。
　　
　　第五条，不可论断神，不可随意议论神的事，当做人该做的，说人该说的，不要超越范围，不要越过界限，警戒自己的口舌，保守自己的脚步，以免做出触犯神性情的事。
　　
　　第六条，当做人该做的事，当尽你的义务，当履行你的职责，当守住你的本分，你既信神就当为神的工作献出你该献的一份，否则，你不配吃喝神的话，不配寄存在神的家中。
　　
　　第六条涉及到人的本分了。不管你以前的生命进入、个人的追求怎么样，不管你的素质、人性怎么样，只要是教会工作需要，你就得去做，再苦、再难也得去做，否则你就不配留在神家，神家不养活白吃饭的，不养活废物！如果人不追求真理，起码能效力才行，如果一点力都不想效，或者为了吃口饭仅出一点力，就赶紧清除他，把神话语书籍收回来，按不信派处理。人起码得是真心信神，有点敬畏神之心、有点敬拜神的表现才有资格留在神家。神家对人的要求不高，只要人有良心、有理智，能明白真理、接受真理，尽本分有责任心就可以了。起码你得在行为表现上能通得过，得有点敬畏神的心、有点顺服神的表现，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，那你就赶紧回家去吧，别在神家混日子了。一点本分不尽就想白吃神家的饭，这是真心信神的人吗？我看这是不信派，跟外邦人一样，让人看着恶心！你想信你就好好信，否则就别信。信神都是自愿的事，没有人强求，这点事理都不懂，还谈什么信神？神家不要废品，教会不是废品收购站，丝毫不接受真理的人都得淘汰，清除出去！神家是真理掌权，不管谁胡作非为、打岔搅扰，都得被清除出去，彻底淘汰。
　　
　　第七条，在工作或教会的事务之中除了顺服神之外，一切应听命于被圣灵使用的人，违背一点也不行，得绝对听从，不要分析对错，或对或错都与你无关，你只管绝对顺服就是了。
　　
　　圣灵使用的人不管怎么说、怎么做，你都得听，都得顺服，他安排你做什么、怎么做，你就去做。你别说“神知不知道啊？我得问问神哪！”你不用问，圣灵使用的人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。明白了吧？这个就不用多说了，你们自己心里应该清楚。
　　
　　第八条，人信神应该顺服神、敬拜神，不应该高举人，不应该仰望人，不应该把神看为老大，你所仰望的人看为老二，你是老三，在你的心中不应该有任何人的地位，不应该把人尤其是你所崇拜的人与神画为等号，看为平等，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。
　　
　　有的人最会见风使舵、溜须拍马，看我夸谁，看我对谁好，看我总跟谁交通，他就溜须谁，在他的心里形成一种观念：现在除了神，接下来就是某某弟兄，再接着就是某某姊妹。你心里别分等次，神老大，谁老二，谁老三，谁老四……分那个有什么用啊？这不是跟朝廷里皇帝老大、丞相老二、谁老三一样了吗？神家没有老大老二之分，只有神与神选民，神选民只应该顺服神、敬拜神！其实，你们一律平等，不管你们是先接受的还是后接受的，也不分男女老少、年龄大小、素质有什么区别，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，别崇拜人，也别以为自己了不起。别划等次，你一划等次，就证明你心里掺杂了很多人的观念想象，就容易触犯行政。
　　
　　第九条，当为教会的工作着想，当放下自己肉体的前途，对自己家庭的事应该当机立断，应全心全人投入神的工作之中，应该以神的工作为主，以自己的生活为次，这才是圣徒该具备的体统。
　　
　　第十条，对于每一个不信的亲属（你的儿女、丈夫、妻子或者你的姐妹，或者你的父母，等等）都不要生拉硬拽，神家不缺人口，不需要无用的人来充数，凡不是甘心信的都不要领进教会。这条是针对所有人说的，对于这事你们应该互相制约、互相监督、互相提醒，谁也不得触犯。即使不信的亲属勉强进入教会，也不得给发书，不得给起新名，这样的人不是神家的人，无论如何都要杜绝一切这类人进入教会。若是因着魔鬼侵入教会而给教会带来了麻烦，那就将你本人开除或者限制起来。总之，对于这件事人人都应该有责任执行，但不能乱来，不得报私仇。
　　
　　这是国度时代神选民必须遵守的十条行政，这些都得记住。
　　
　　一九九五年末
　　
